55.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积极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做好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社会福利等工作。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逐步完善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6.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努力实现60万贫困人口脱贫。
由省财政厅、农开办负责落实,
57.着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逐步解决无水、缺水、水源不洁地区群众的吃水困难。
由省水利厅负责落实。
58.继续拿出专项资金,完成去年受灾群众倒塌房屋重建任务。
由省财政厅,民政厅、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9.加强黄河、淮河滩区安全建设,帮助滩区群众解决住房、吃饭、就医等实际问题。
由省水利厅、黄河河务局、民政厅负责落实。
60.认真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由省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
61.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国家现行标准发放,任何地方不得拖欠。
由省教育厅、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2.建立资助贫困学生就学制度,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由省财政厅、教育厅、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3.重视特定传染病的预防救治工作。落实国家对患者实行免费治疗的政策。
由省卫生厅负责落实。
64.认真解决征地拆迁中的补偿问题,依法做好失地农民和城镇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工作。
由省建设厅负责落实。
6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检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八、关于各项社会事业工作
66.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继续增加科技投入,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主体。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食品安全、农产品深加工等重大科技专项为重点,开发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加快科研机构的企业化转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制定社会公益类和农业类科研机构改革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发展科技市场,科技中介机构和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农业厅负责落实。
67.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教师工资、保学校安全,保教学运转,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注重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培育和发展重点高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高校专业结构,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与国内外名牌大学合作办学。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继续推进和规范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