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城镇化工作
11.按照“三头并举、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城镇化进程。突出抓好中原城市群建设,完成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建立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机制,加快郑东新区和洛南新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提高郑州市的首位度,增强对中原城市群的带动能力。支持其他省辖市立足实际,合理规划,突出特色,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继续抓好26个重点县(市、区)和123个重点镇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发展,聚集城市人口。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2.全面提高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所有城市都要坚持规划先行,努力提高规划质量。修改和调整规划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推进投资行为社会化、筹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引入更多的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城市地下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一步到位。正确处理扩大规模、增强功能和提高品位的关系,做到各类城市规模适中、功能完善、各具特色。城市发展要强化产业支撑,培育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3.进一步消除城镇化的体制性障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办法,鼓励农民向城镇转移。户籍制度改革要与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为进城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做好城镇迁入人口的各类社会服务,促进进城农民与城市社会的融合。
由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建设厅、卫生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4.正确处理加快城镇化与严格保护耕地的关系,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好土地一级市场,完善土地置换和调整机制。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三、关于“三农”工作
15.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依靠科技进步,改进生产方式,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继续以“两个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优质特色农作物,高质量地建设各类农产品基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抓好新乡国家优质小麦基地建设,着手建设安阳国家优质小麦基地。加快黄河滩区奶牛绿色养殖带和豫东平原等奶牛养殖基地建设。抓好一批绿色无公害蔬菜、优质牧草、中药材、肉牛肉羊、瘦肉型猪、蛋禽等基地建设。实施种子工程,加快农产品优良品种的繁育、引进和推广步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由省农业厅、畜牧局、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16.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由省农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17.加快建设疫情监测预报和防疫体系,及时公布和有效控制各种动物疫情,当前要切实做好禽流感的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