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健全技术支持体系。统筹规划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测,以完善检测手段、提升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目标,整合优化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布局合理、结构科学、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网络。食品药品检测机构要规范检测程序,独立公正地行使职能,客观地进行质量评价,出具准确的检测结果,提供可靠的质量情报,为监督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建立快速反应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配备功能齐全的执法装备,使之具备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统筹规划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及时对安全事故做出反应,把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建立假劣食品药品举报受理网络系统,及时分析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情报和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信息收集、分析、管理办法,完善安全预警、事故报告制度,统一发布安全信息。
5.建立基层监督、供应网络和诚信体系。整合现有监督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在各行政村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员,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农村基层。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信誉高、质保体系健全、经营活动规范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在农村设立连锁销售网点。按照政府启动、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加强监督,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与其生产模式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控制体系,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工作程序和完备的档案记录,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选择重点品种和一批食品(农副产品)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联合建立放心食品示范点。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1.加强统一领导。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统一部署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分析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省辖市、县(市)都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各乡镇要有一位副乡镇长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加强组织协调。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贯彻国家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政策,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提高监管效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状况有重点地确定年度食品药品质量抽验计划,进一步加大市场监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