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04]1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食品药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息息相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我省食品药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和卫生状况等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尤其是食品加工的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程度还比较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检测手段仍不完善,食品安全控制保证的总体能力还不强,监督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成,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屡禁不止,食品安全等问题不断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也影响到了我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念,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各方面入手,以保障安全为目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我省现代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体系,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形成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放心和用药安全有效。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措施
  1.建立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食品工业和医药经济的发展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法规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的监管。积极推行已颁布的国际先进标准和国家标准,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按照从农田到餐桌、从研究到使用等食品药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建立起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的每一个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溯源机制和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安全监管机制。
  2.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积极探索与法律手段、行政监管、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健全安全质量认证体系,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认证。积极推广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模式,开展HACCP(危害分析重点管制系统)认证工作;着力监督实施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鼓励消费者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