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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2004年全省打假治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等部门2004年全省打假治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4]1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订的《2004牟全省打假治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打假治劣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摆上工作日程,认真抓紧抓好。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协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加强源头治理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净化各类市场。省、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要求,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强指导和督查;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掌握进度,适时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各项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目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4年全省打假治劣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全省市场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棉花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大打假力度,重点查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使已被揭露的大要案受到严肃查处,使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市场经济秩序。
  二、目标任务
  今年要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农资、建材和棉花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建材和棉花专项整治工作,从而全面带动其他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要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要与保护扶持优质名牌产品相结合,要与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问题,整治一批影响恶劣的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消费、经营和投资环境,使广大消费者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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