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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办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汽车市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注:本篇法规已被《无锡市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对部分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7月20日 实施日期:2004年7月20日)修改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办等五部门关于
 加强和规范汽车市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3]11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体改办等五部门制订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汽车市场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和规范汽车市场管理的意见
      (市体改办、无锡工商局、市计委、市经贸委、
         市规划局 二00三年九月三十日)

  近几年来,我市已初步建立新汽车和旧机动车专业市场网络组织,全市各类汽车经销公司达210余家,其中有小汽车经营权的经销公司近百家,经销各类品牌汽车60余种。年交易各类新旧汽车6万余辆,营销总额超百亿元,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随着汽车消费的急剧扩大,我市市区已先后建办了5家汽车交易市场,驻市场经营户共200多家,市场交易量占市区汽车经销总量的70%以上。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全市汽车市场出现了重复建设,盲目布点,缺少统一管理,竞争不公平,税费不一致等现象,制约了汽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适应“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和我市建设特大型城市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汽车市场管理,创造公开、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引导市场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新型组织网络为目标,根据《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和《无锡市“十五”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精神,结合我市汽车交易市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指导,统筹规划汽车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当前,汽车市场已发展成为我市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一定要按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鼓励建设规模大、档次高、现代化的汽车市场,严格控制新建新汽车及旧机动车市场,重点抓好现有汽车经销、维修等相关产业资源整合,引导相对集中合理布局,分片区规划我市汽车市场建设。从培育汽车大市场,做强做专市场,提高汽车市场运行质量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汽车市场内部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资质条件、统一税费标准、统一监督检查、统一政策措施”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汽车行业内的市场资源整合,稳步推进汽车市场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一)市区汽车市场建设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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