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无锡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集约利用促进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锡政发[2003]37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土地资源保护,保障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益,确保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形成集约用地的共识
  土地是最宝贵的资源。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市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加快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大,土地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当前,我市一些地方用地结构不够合理,部分园区土地投资强度较低,土地使用效率不高,粗放用地和闲置浪费土地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着眼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在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必须始终贯彻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走集约用地的路子。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市情,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集约用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的关键措施,是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环节,切实增强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牢固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统筹资源保护与发展保障工作,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严格保护好、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长久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运行中的调控作用。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新机制,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向集约的根本转变,促进全市土地利用结构、产业和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集中统一的土地有形市场,坚持统一征地和统一储备制度。
  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实施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局部调整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经省批准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原则上不降,实现耕地总量占补平衡(包括异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能用存量不用增量,能少用地不多用地,能用一般农用地不用耕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