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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加快推进100项市级重大前期工作项目
  2004年市级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共计100项,争取在2004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项目30项,其中:杭州至兰州高速公路云阳至巫山段、蟠龙抽水蓄能电站等13个项目争取完成国家立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阶段性审查批复;巴山水电站、次级河流水污染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国泰剧院及周边绿化等13个项目争取完成市级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三峡库区三期移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项争取纳入国家专项规划批准实施;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汽车摩托车试车场等3个项目要取得招商引资的重大突破。
  对分布或涉及到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的万州盐气化工、天然气发电、库区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等42个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单独列表,见附件3),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门指导和工作协调。
  三、认真落实200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年度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协作,确保顺利实现200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工作目标。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积极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由区县(自治县、市)负责征地拆迁的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积极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保证项目建设需要;由项目业主负责征地拆迁的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积极协调解决征地拆迁中的相关矛盾,协助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负责项目手续审批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提供高效服务,为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业主申报项目审批事项时,审批部门要一次性提出对申报材料要件的要求,避免项目业主多次申报项目资料,缩短审批周期,为项目业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分解落实前期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市政府部门、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投融资主体和中介组织的作用,抓好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在规划设计、项目审批、法人构建、资金筹措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做好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平衡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率达到85%以上;负责统计、汇总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措施,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市建委要牵头组织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抓好施工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协调解决好重点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拆迁、征地、供水供电、安全施工、交通组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30个年内完工项目、32个年内开工项目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提供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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