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增加对就业技能培训的投入,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再就业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得到免费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强化面向农村的职业技能教育,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失地农民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就业技能培训待遇,有关费用从土地开发收益中列支。
三、激励群众创业,加快致富步伐
10、推动群众创业致富,是实现富民的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真正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限制,充分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使更多群众投身到创业致富的热潮中去,通过直接掌握生产资料来创造财富,提高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
11、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深入贯彻“六放”方针,着力为私营个体经济创造低门槛、宽领域、非歧视、高质量的发展环境。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取消对投资者的身份限制,在企业登记中扩大企业出资者范围,允许在职人员向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出资入股。私营业主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产兴办工业企业,免交农业建设重点资金。特别重视发展个体工商户,积极兴办各类市场,为群众自主就业和创业提供宽松而便利的条件。
12、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对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时涉及的资产作价、职工安置和费用收取等政策,享受与国有集体企业的同等待遇。支持民营经济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社会事业领域,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等产业。凡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不断推出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
13、加大创业扶持的力度。健全面向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帮助民营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等实际问题。在政府贴息、土地使用、出口退税及其他税费减免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使他们平等地获取各类生产要素。特别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等四类民营企业的发展,支持一批扩张力强的民营企业集团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上市融资,迅速做强做大。
14、鼓励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开辟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基地,市政府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出资以帮助减免租金等办法,鼓励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入市场自谋职业;将小额担保贷款的使用范围扩大至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办的小企业;适当放宽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条件,凡取得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结业证书”、创业项目经市开业指导专家咨询组论证通过的,申请小额贷款可取消反担保措施,直接由担保公司担保、银行办理小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