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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提高规划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努力做好各级各类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衔接的重点是相同领域的发展目标、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对策和措施等。各地、各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的制定和衔接工作。
  五、做好重大项目筛选工作
  要强化项目意识和项目地位,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观念,认真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做好重大工程的筛选论证工作,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研究提出关系我省发展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得到国家更多支持。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资机制,加强项目融资,不断拓宽投资渠道。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十一五”规划时,应加大对项目前期的投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十一五”项目库建设。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全省“十一五”项目库的建设。
  六、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总体部署,我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整个编制工作要超前于国家的安排。全省“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初步确定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4年3月底以前提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形成省政府的安排意见,下达市(州、地)和各部门,进行全面部署,并分解具体的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第二阶段,2004年12月前完成重大问题调研,形成我省“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和框架,启动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第三阶段,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起草“十一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基本完成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草案和上下衔接工作。第四阶段,2005年10月至12月底形成“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向省政协通报,并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大审议。
  七、组建“十一五”规划专家咨询组
  进一步健全规划咨询制度,设立规划专家咨询组,扩大专家队伍,完善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对规划的指导和评估作用,加强对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以及总体规划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对策建议咨询,对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评估。
  各市(州、地)“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可根据以上总体安排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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