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各级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执法力量,确保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的落实。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同时,作为这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注册登记管理前置许可规定,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依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规,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
通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监管,加大对为网吧违法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须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各级文明办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维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
(四)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省文化厅、工商局、公安厅、通信管理局、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将派出联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整治无成效,问题突出,群众反映较大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对到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将建议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