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合执法和强化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用6个月的时间。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及其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等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行动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第二阶段为清理整治阶段。自3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各地要依照
《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坚决依法查处违反
《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整顿经营秩序。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对各地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由省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省文化厅牵头,工商局、公安厅、通信管理局、教育厅、财政厅、法制办、文明办、团省委联合组成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省文化厅厅长马少青同志担任,统一领导协调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深入检查
《条例》的贯彻情况,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取缔黑网吧和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营业、在营业时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从严予以查处。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对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要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要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对于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或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运行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