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

  (五)围绕发展服务业创业。改造提升传统的商贸流通业,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网上销售、代理分销、厂商直销等新型流通方式和服务方式,构建现代物流体系。鼓励发展公路运输、航空运输、客货运代理等,多方位、多层次地开拓运输业务。发展新型服务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通信、网络、传媒、咨询等信息服务业,保险、投资、融资租赁等现代金融业,会计、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中介等产业,旅游业,会展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福利业。鼓励城乡群众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围绕发展社区服务业,包括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小区绿化、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卫生保健、家政服务等,开发创业项目。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鼓励向农田水利、农村电网、生态环境、农村道路和小城镇建设等领域投资创业。
  三、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开放创业领域
  (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除国家明确限制的行业外,其他领域对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民营企业都可以通过竞标参与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民营企业可以采取股份制等形式创办投资公司、商业担保机构,可以参与地方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造,可以采用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引导民营企业围绕我省特色资源、支柱和优势产业搞配套加工,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股经营。
  (七)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加快国有中小企业转制步伐,培植一批混合型中小企业。依托大企业集团,发展为大企业配套服务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全省农副产品、中药材及矿产资源,发展资源开发型中小企业;借助我省高新技术优势和民间科技成果,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发展第三产业,发展服务型、商贸型中小企业。
  (八)发动城乡群众自主创业。城乡群众创业不拘形式,不拘类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可大可小。围绕小商品大市场,通过发展家庭作坊式的小规模生产加工带动千家万户自主创业。引导鼓励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不等不靠、自主创业,努力提高进入市场的能力和创业致富的本领,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以优惠扶持政策推进创业。
  (九)实施“走出去”创业。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在“走出去”创业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类企业采取各种形式“走出去”,到省外投资办厂,设立境外企业,借助我省农业优势开展农业合作,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到境外上市,承包省外、境外工程和开展劳务合作等。鼓励城乡群众“走出去”创业,拓展省外、境外劳务市场,建立省外、境外劳务输出基地或联络机构,创立劳务输出品牌,多渠道培养树立劳务输出带头人,完善信息收集发布、培训、政策扶持等劳务输出服务,为城乡群众“走出去”创业创造条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