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发展畜牧大产业。畜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抓紧已规划的1000个标准化牧业小区建设,对规划区域内的牧业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启动资金,各级财政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加大畜禽品种改良力度,不断提高畜禽产品质量。确定省级重点种畜禽场的保种规模,对基础种畜种禽给予一定补贴。推广先进饲养方式,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饲料体系。大力开发渔业资源,鼓励多种形式发展渔业经济。
4.加快发展园艺特产业。园艺特产业是农民充分就业和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要以开拓市场为先导,突出区域特色,形成“一乡一品”、“数乡一品”乃至“一县一品”的园艺特产业发展格局。建立省级品牌评价体系,提高具有区域优势的土特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5.加快发展林业经济。发展林业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大意义。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推进生态省建设中,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积极培育和发展林业产业,尽快建成较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和保护各类人员参与林业开发。充分发挥长白山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大力发展林地经济,做大生态食品产业。继续实施生态草建设工程,大力发展草业经济。
6.加强农业科研和推广工作。在财政预算支出中单独列支农业研发费用,并逐年有所增加。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对农业研发中有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加快实施“良种”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扶持重点种子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畜禽良种工程建设和鼓励引进国内外名优特新品种。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科研新成果的中试和推广示范。大力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增强农业科研和推广机构的发展活力。改革科研和推广人员分配制度,建立有利于科研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鼓励涉农科技人员以不同形式深入县、乡领办创办农业科技企业,从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活动。鼓励发展企办科研、民办科研,加快农业科技产业化进程。
7.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逐步采用国际先进的农产品环境质量标准,把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包装和销售全过程纳入标准化建设范围。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省里在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配套完善农畜产品及投入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体系,农业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农业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以及专业检测站、检测点等建设。实行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支出科目,支持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对商业性检验检测,制定合理收费标准,不得随意乱收费。整合现有各种检验检测资源,积极探索建立相关中介组织,引进国内外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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