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3]9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全面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目前,我省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一些部门重复分散设置账户,避开了财政的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大量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滋生腐败现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从制度上、机制上、源头上解决当前财政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核心内容。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这项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和积极参与这项改革,争取“十五”期末,在我省全面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要求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二月十日
辽宁省全面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