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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六、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建立规范有序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16、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大力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硬件建设,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逐步形成全省一体化的人才资源共享体系。建立省、市人才库。完善人才市场功能,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素质测评、资格认证、能力培训等中介服务。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逐步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推进市场主体多元化、人才服务社会化进程,按照多元化投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功能完善和辐射作用强的区域性综合人才市场与专业人才市场,使现有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实现联网贯通。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
  17、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破除一切阻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和限制,实行无障碍流动和就业。疏通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省内企事业单位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原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通过参与项目研发、技术攻关和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事业单位兼职兼薪。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经单位同意,可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受聘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以合同形式约定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的公共档案管理服务系统。积极发展和完善人事代理业务,推行人才契约化管理。适应山东半岛城市群和胶东半岛加工制造业基地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积极推行人才开发一体化,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健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维护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的合法权益。
  18、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的人才扶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城市人才向农村流动,沿海发达地区人才向西部流动。创新对口帮扶机制,加强东西部人才交流,逐步缩小东西部地区人才差距。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力度。
  七、构筑干事创业平台,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19、加强人才载体建设。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创办更多的科研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产学研共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对现有的同类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新批重点学科(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投入,对承担的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设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重点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服务体系。发挥各类经济园区的作用,增强对人才的吸纳、集聚能力。努力使各种载体成为对各类人才具有强大吸引力和承接力的高密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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