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76号
文件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4]2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地质勘查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地质勘查队伍担负着提高国土地质研究水平、解决矿产资源严重不足、保护和治理地质环境、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繁重任务。近年来,地质勘查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通过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地质勘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在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亟待解决。为此,需要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和发展,以适应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地质勘查工作的需要。
为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对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力度,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总体思路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和国办发〔2003〕76号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经营改革。
(一)改革的目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利于矿产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地矿事业长足发展,有利于地质勘查队伍全面建设,有利于干部职工积极性的充分发挥,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
(三)改革的总体思路。整合人力资源,盘活存量资产,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一是突出主业,发挥优势,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发挥属地化管理的地质勘查队伍的技术优势,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力争找大矿、找富矿,为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二是主辅分离,扬长避短,不断拓展地质延伸产业。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同时,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围绕生态省建设、城市建设、农业旅游和地热开发等不断拓展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使地质工作更快地融入区域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三是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积极探索和推进地质勘查单位的内部改革,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里给予的优惠政策,尽快把地勘业做大做强。
二、改革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