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境内江河纵横,公路、铁路密布,各级交通干线均受到地质灾害不同程度的威胁。重要的交通干线主要有襄渝铁路、渝黔铁路、渝怀铁路、210国道、212国道、318国道、319国道、长江航道、乌江航道、嘉陵江航道等。危及这些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江津石门镇滑坡、合川磨子岩危岩、北碚区施家梁滑坡群、巫溪田坝危岩等,这些灾害点大多稳定性较差,汛期变形明显加剧,对所处交通干线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此要在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对道路旁的地质灾害设置缓冲带,对滑坡主要采取以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危岩崩塌主要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防治手段。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防灾预案,并定期检查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
4.国家级自然人文景观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重庆市国家级自然人文景观点多成点状分布,部分受地质灾害威胁。其中主要有江津四面山滑坡、忠县石宝寨危岩、潼南大佛寺危岩、合川钓鱼城危岩、北碚北温泉危岩带及武隆县芙蓉洞等。由于自然人文景观点的特殊性,因此需对这些自然人文景观点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并采取有效防灾措施,首先要落实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预报措施,其次是在不破坏自然人文景观的前提下,考虑工程治理措施。
(二)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1.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汛中排查及汛后核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同时编制和落实好点上的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作好监测预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上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各自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形势,克服麻痹思想,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了解水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作好记录。
2.建立应急抢险反应系统、制定防灾预案
为加强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应成立以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以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为技术依托,以重在预防为指导方针,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作用的应急抢险反应系统,建立包括市、区县(自治县、市)及乡镇三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对发现的险情和可能出现险情的地方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应急抢险工作;市政府协助各区县(自治县、市)开展重大级、特大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委、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物资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部门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责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根据区县(自治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现状、气象部门提供的短期降雨预测结果及市防灾预案有关精神,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市)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该预案报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
1.开展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抓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完成二期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开展三期规划的前期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未纳入治理规划的地质灾害点要积极协助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对纳入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项目,在规划未实施前要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制定防灾预案,落实责任人,确保安全。
在抓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同时,按照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对严重威胁我市城镇、居民聚居区、国家公益性机构、交通干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区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全市今年除实施江津四面山镇滑坡典型地质灾害调查与示范治理、天府矿业有限公司一井矸子山治理及南桐矿区刘家河水资源恢复鱼塘角段河床治理工程勘察等项目外,同时在全市选择7-8处重大地质灾害实施工程治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