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
 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渝府发[2004]38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国三峡委发办字〔2004〕1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三峡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以下简称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和“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相结合”的移民安置政策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移民安置质量,实现移民稳定安置,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切实抓紧抓好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
  二、建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责任制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移民部门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移民工作原则,建立区县(自治县、市)长负总责、分管移民工作的副区县(自治县、市)长具体抓的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纳入对各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工作任期及阶段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区县(自治县、市)移民部门要调整充实一批业务精、作风硬、懂经济、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到后期扶持工作岗位,任务重的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要设置专门的科室,配备4至6人,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要落实1至3人负责后期扶持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和专人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三、探索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有效途径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要紧紧围绕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移民群众搬迁后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强库区及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移民就业增收综合能力,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水平。一是搞好土地整治、水利交通配套建设,解决移民群众人畜饮水、库周交通、用电、上学、就医等困难。二是围绕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通过贷款贴息、生产补助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移民发展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种植、养殖业项目,促进移民增加收入。三是扶持有条件的移民户发展农副产业、林特资源、矿产资源加工业,商贸流通和运输业,特色生态文化旅游业等二、三产业。四是对移民进行适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移民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五是搞好特困移民户生活救济补助和受灾移民救灾救助。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