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的紧急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2004]5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保护基本农田重要性的认识。国务院近是发出了《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特别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要保护好基本农田,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护耕地、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护农民权益问题的高度重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土地市场和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具有钱局性的战略意义。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坚决制止占用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要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网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进行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还草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房项目之外,不准非法奸商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包括建立苗圃和种植速生丰产林)、挖塘养鱼、搞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今后新增绿化造林、新建和扩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三、正确引导和规范农业结构调整和绿色通道建设。要正确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荒山、荒地和一般耕地了展水产业、畜禽养殖和林果业。编制和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农业结构调整等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进行绿色通道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严格限定道路沿线绿化带宽度。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道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履行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