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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文化厅等9部门关于青海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的时间为4月-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初至4月中旬)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积极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做好舆论宣传和专项整治的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中旬至7月底)为清理整顿阶段。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8月份)为检查验收阶段。各地要在全面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8月10日前上报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定。对群众意见较大、管理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地区将进行通报,并要求其限期改进。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网吧管理和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实行群防群治,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街道、乡镇和社会,条块互动,共同参与,聘请家长、老师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各级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同时鼓励和支持经营业主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积极发挥守法经营、声誉良好的网吧在本地区文化市场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实行行业自律。
  (三)各地要抓住此次整顿和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秩序工作的契机,坚持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全,在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同时,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现有网吧,引导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同时,要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方法和制度。加快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全省联网、分级监管、标准统一、功能完备的远程计算机监管体系,认真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管。西宁市、格尔木市要加快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试点,确保在2004年12月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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