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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的通知

  (三)清洁田园工程。一是建立清洁生产技术保障体系。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组装配套,建立耕地环境质量调查、评价与动态监测、有机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与平衡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为主体的技术保障体系。大力推广抗病虫害农作物新品种,改进农艺措施,推广稻麦双套双免生产技术、平衡施肥技术、新型肥料,增施有机肥,优化肥料结构。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执行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和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控,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综合整治,严禁未经登记的农药和肥料进入农业推广领域,大力推广生物农药、生物有机肥料、非化学除草剂和可降解地膜等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三是改善农田生产条件。实施丘陵岗地森林植被恢复工程,显著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自然资源,积极发展节水农业,按照平原、丘陵、圩区实际供水条件,大力推进灌区改造完善配套,更新设施,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合理调整农作物布局,减少面源污染,加强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生态修复及平原沙土区沟渠坡面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重点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的督查,严格水土保持方案的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坚持用地养地相结合,保护耕地结构。
  四、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
  (一)加强对生态农业县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生态农业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在生态农业县建设过程中,要理清思路,把握重点,以生态村与优美小城镇创建为基础,县、乡、村协同编制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快实施,确保成效。
  (二)加大生态农业县建设的投入力度。生态农业县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统一,其中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公益性的。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农业建设规划的制定、技术培训等。对于生态农业县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通过财政补一点、群众自筹一点、市场化运作筹措一点的多渠道筹资办法,努力增加投入,重点支持“三清”工程实施,突出沼气工程建设、规模养殖场粪便沼气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秸秆全量还田等生态农业工程建设。省有关部门现有的专项经费要协调整合,重点向生态农业县建设项目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生态环境建设产业和污水、垃圾处理产业,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资及运营管理体制,形成开发竞争的生态环境建设运营格局。
  (三)加强对生态农业县建设的考核和奖励。根据生态农业县建设评价指标,各地要进行统一规划,以县为单位积极进行申报。要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对建设生态农业积极性高、筹资能力强的县,优先列入生态农业县建设,省级予以适当支持。省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申报与考核验收办法,组织专家评审和考核验收,对符合生态农业县标准并通过验收的,省里将实行以奖代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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