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控制农药污染。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单位面积用量(折纯)下降25%。
(三)控制人畜粪便污染。城镇、机关、学校、工厂、卫生院及居民住宅楼的公厕和有条件的村,基本应用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技术,农村改厕、改圈户达到8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污染治理达国家标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有定点存放处理等有效控制污染的措施。
(四)控制水源污染。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农村河道全面疏浚清淤,达到底清、面洁、岸净,并建立正常的疏浚机制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河道水质达到《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质目标。农田灌溉水和养殖用水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五)农产品质量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及绿色、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80%以上,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生产,80%以上的农、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植树造林。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完成全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造林绿化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农田林网率达到90%以上;村庄绿化率苏北地区达到40%以上,苏中地区达到30%以上,苏南地区达到20%以上。
(七)新能源利用。苏北地区积极推广户用沼气池及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有条件的县力争沼气池占农户总数由目前的3%上升到20%以上。苏中地区重点发展生物链技术及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每个乡镇建有以沼气为纽带的“生物链”工程,有条件的县力争太阳能热水器利用占农户总数从目前的8.2%上升到20%以上;苏南地区通过开展镇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及大中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沼气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严格做到秸秆禁烧。全省生态农业县各新建秸秆气化站1-2处。
(八)控制水土流失。丘陵山区的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沙土区,搞好河、沟、堤植被和防护工程措施,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完善,开发建设项目和矿山开采全部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三、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的关键措施
针对生态农业县建设的关键环节,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全面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大工程,以生态村建设为基础,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防治工业“三废”、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合理开发农业资源,改善和提高农村水资源、土壤、大气等环境质量,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不同区域特点,要突出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强对区域性生态的治理和保护,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