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税局
关于做好税收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后,省国税局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了《关于做好税收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国税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税收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三年十二月)
一、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自觉服务于安徽经济发展
克服单纯的就税收论税收的传统思维习惯,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坚持把加快发展、富民强省作为国税部门应尽之责、份内之事,自觉融入安徽经济发展的大局。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动员和讨论,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上来。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从经济的角度研究税收问题,找准税收政策与地方经济的结合点,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献计献策,依据税收政策导向,促进我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坚持依法治税,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坚持把该征收的税款征收到位,该减免的税款减免到位,该提供的服务提供到位,该实施的处罚实施到位,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力度,实现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制售假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海关代征专用缴款书和利用交通运输发票等骗抵税款及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用好、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
调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增值税转型政策,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促进企业加快投资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组改制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配合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对外开放。认真贯彻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新型工业化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税收政策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