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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17.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高等职业教育要紧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就业为导向,转变办学模式,加强与行业、企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的合作,大力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为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和农村输送急需的实用人才。推动职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10所左右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和一批社会急需专业的人才培养基地。
  18.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多样化的高中后和大学后继续教育,统筹各级各类资源,充分发挥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和自学考试的作用,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形成终身学习的公共资源平台。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探索开放式的继续教育新模式。
  19.加快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改造高等学校后勤服务实体,妥善处理学校与后勤服务实体以及后勤服务实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后勤服务,加快后勤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校内外资源,通过并入、托管、联办、连锁、股份合作等形式,推动跨学校、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形成产业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后勤服务实体。加强对后勤服务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后勤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保持合理适当的价格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20.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向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发展。建立激励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国内外知名大学来我省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鼓励我省高等学校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积极聘请海外文教专家来河南服务,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河南创业。鼓励拥有传统优势学科专业的高等学校探索境外办学的有效机制。
  四、完善高等教育经费的筹措机制
  21.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省、市政府要确保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的经费逐年持续稳定增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并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高等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今后要实行省与省辖市分级办学,财政供给体制要保持相对稳定,市级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证对所举办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学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人才强校工程”的实施。省、市政府要设立高等学校信贷贴息专项资金,用于所属高等学校经批准的教学、科研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逐步提高高等学校基础设施投入在省、市政府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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