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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支持民办高等学校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各级政府要制定政策,积极扶持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民办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积极探索民办高等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实现社会力量、资金资源与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机结合,有效拓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与普通高等学校按民办机制合作举办独立学院,鼓励有条件的公办高等学校特别是高等职业学校采取国有民办、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办学,鼓励有条件的民办高等学校之间合并或组建集团式的办学实体。新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主要面向民办学校。
  14.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编制标准,根据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和学校类别核定学校人员编制,加强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大力推进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试行学校人员工资总额动态包干,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加大高等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重奖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科研人员。鼓励高等学校聘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人员到学校兼课。
  15.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机构和编制限额内,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自主决定人员进出。推进教师职务“评聘分离”、“以聘代评”工作,高等学校分批实行教师职务自主聘任。
  高等学校在自主审定的学科门类内自主设置专业。根据条件,不断扩大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学科门类范围。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争取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有条件的高等本科学校试行自主招生。开展高等学校按学科门类招生试点工作。高等职业学校在政府指导下试行自主制订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录取。开展成人高等专科招生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建立有利于民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发展的招生新机制。
  16.建立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大力推进高等学校之间开放办学、合作办学,促进学校之间互聘教师兼课,实现图书馆、实验室互相开放,鼓励学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合创办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等,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实现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的资源共享。建立高等学校之间学分互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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