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实施意见
(豫发[2004]4号 2004年3月1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如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促进农民增收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民占全省人口的70%以上,农业不稳,农村不活,农民不富,就不可能实现建设惠及全省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增加农民收入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在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增加农业投入,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正确处理增粮与增收关系。我省是粮食生产大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仅关系着保障全省城乡居民的粮食供给、支持工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同时,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我省要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改善种植结构,保证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增加种粮农民收入,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强化粮食生产技术集成能力。全面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要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建立100个万亩沃土工程综合示范区,增加保水保肥能力。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良种增产因素,择优扶持一定数量的科技型种子龙头企业,力争进入全国种业50强。搞好病虫害综合防治,减少病虫灾害损失。在每1500万亩土地上建立10个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站。紧紧抓住国家将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的机遇,选择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生产大县,通过国家投入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建设一批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基地县。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加大中型农机具拥有量,逐步实现农业耕作、收获机械化。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进行一定补贴。各级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