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
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4]59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研究起草并报经省政府领导批准的《云南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试点单位除完成本通知所列制度之外,还要抓紧研究制订与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相关的其他配套制度。试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地区和部门,也要积极探索和创新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具体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度创新试点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
云南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我省行政许可法制度创新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决定在昆明市政府、楚雄州政府和省经合办、省无委办、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度创新试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关于集中办理制度
(一)试点单位:昆明市政府、省经合办。
(二)昆明市政府的集中办理:
1.主要内容:试行行政许可事项综合受理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件的应当当场许可。推进电子化网上审批。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31日前,拟订出制度草案;
第二阶段:4月10日前,对制度草案进行调研论证;
第三阶段:4月15日前,完成报批和公布。
(三)省经合办的集中办理:
1.主要内容:在现有“外商投资服务楼”16个省级部门集中办理的基础上,组建新的“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原16个部门继续参加,完善其体系、机制,规范其权限、范围、程序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