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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力推进我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标准化在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农业标准化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轨道,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带动各种生产要素的科学配置和优化组合,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养、规范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是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既是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阶段,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阶段。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对新阶段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以及应对入世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挑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多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切实关心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抓出成效。
  二、我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化发展,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工作方针: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形成以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为基础的农业标准化实施体系;建成以例行监测检测和认定认证为手段的农业标准化监督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农业标准化组织体系,实现农业标准化工作新的突破和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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