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升农村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疫情信息报告网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农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遏制急性中毒事件增长势头。逐步扩大财政支持儿童计划免疫的种类,增加儿童计划免疫的免疫病种,不断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到2010年,全区农村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95%以上的县(市、区)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治愈率达85%;全区基本建成艾滋病监测系统,75%乡(镇)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全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科)建设,在县级综合医院内通过改建、扩建,设置传染病科或相对隔离的传染病区,提高救治能力。
6、大力推进农村妇幼保健工作。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01—2010年)》、《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加强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完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使乡(镇)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的能力,县级医疗、妇幼保健机构和中心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大力推行“母亲安全工程”、“爱婴行动”,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到2010年,农村住院分娩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以县为单位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1/4;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1/5,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3.4‰以下,提高农村出生人口素质。
7、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体系。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以改水改厕为重点,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各级政府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把农村改水改厕与生活污染物和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沼气能源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和建设;继续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促进文明村镇建设;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农民基本卫生知识普及率达到70%;到2010年,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达到90%,农村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自来水覆盖率达到50%,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70%,经济发达地区达到80%以上。从2004年起,自治区财政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改水改厕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也要安排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