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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分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8.继续实施便民路工程,维修改造城市道路100万平方米,对坑槽进行集中修补,改善单位和居住区出行条件。
  9.继续实施村村通油路工程,完成215个行政村、699公里通油路任务。
  (三)公共交通。重点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
  1.建设地面快速公交线网。建设南中轴路等大容量公交线路工程,2004年年底前建成南中轴路大容量公交线路16公里。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增设公交专用道10公里,使公交专用道达到100公里以上并初步形成网络。
  2.建设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相衔接的快速公交线网系统。在规划设计上做好地面公交与正在建设的地铁4号线、5号线、10号线(含奥运支线)站点的衔接,实现地面公交与地铁八通线站点的衔接,方便换乘。
  3.调整优化公共交通线网。新开、调整公交线路共30条,解决50个住宅小区居民的出行。增设、调整公交港湾,建设港湾6处,调整站位60处,缩短旅客换乘距离。
  4.调整公交车型结构。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2000辆,全部达到绿色环保标准。在交通主要干道、环线上用18米和14米新型环保车辆逐步替代老旧单机车辆。
  5.继续推进交通一卡通建设,稳步推进公交票制票价改革,建立合理的公共交通比价关系。总结开通城铁自动售票系统和4000辆公交车一卡通系统试点经验,着手推进地铁1号线、2号线和八通线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建设,继续推进公交和出租车的一卡通应用工作,再增加2000辆公交车实行一卡通收费。增加地铁运力,将13号线列车编组数由3辆改为4辆,缩短列车间隔时间。
  (四)交通管理。完善交通法规体系,加快智能化交通建设,改善交通管理设施,形成“缓解交通拥堵、人人献计出力”的氛围,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重点,努力提高交通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
  1.研究起草或修订《北京市公共交通条例》、《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北京市公共交通行业标准》、《北京市出租小轿车通用技术要求》、《北京市道路运输特许经营实施办法》等6项交通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制定《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完善《占道作业管理办法》,强化管理,优化施工建设时序和施工组织。
  2.实施交通疏堵工程。建设过街天桥30座,完成五环路内100个路口渠化工作。整顿崇文门等交通拥堵点段。完善路口交通标志,使灯控路口常规标志设置率达到100%,非灯控路口常规标志设置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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