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0日)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
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分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4]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委制订的《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分阶段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缓解交通拥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有关区县政府,要按照中央“五个统筹”的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主动落实缓解本市市区交通拥堵分阶段各项措施任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分阶段工作方案
(市交通委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为加大城市交通治理力度,根据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在2004年至2008年本市实施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分阶段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北京交通发展纲要》,按照“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控制交通敏感地区开发强度和规模,完善整体路网功能和结构,发展大容量公共交通和智能交通系统,加强交通宣传教育和交通综合管理,逐步改善市区交通环境。
到2008年,力争使本市五环路内和部分重点地区的交通拥堵得到缓解,市区交通整体状况得到改善,初步建立起高效、优质、功能结构较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举办奥运会提供交通保障。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增加交通设施供给,提高交通设施水平。实现轨道交通里程300公里,公路总里程1.54万公里以上,其中高速公路890公里;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分别达到280公里和540公里以上,五环路以内城市次干道建设达到420公里;建成8个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及多种交通方式换乘配套设施,建立一批公共电汽车停车场站和港湾;满足基本停车位要求,公共停车位达到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