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4]3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信息产业局、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秩序,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文化行政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文化行政部门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条件,压缩一批规模小、档次低、效益差的散乱小差网吧,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数量调控到规划指标之内。
自专项整治开始之日起,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通信管理机构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由通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坚决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行为。严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文化行政部门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对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场所,文化行政部门要立即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