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职业技术培训体系。按行业特色组建区域性职业技术培训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共通共享,学历资格互认,逐步形成多层次职业技术培训体系。
积极引进产业带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推行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和股票期权、年薪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建立总体报酬与实际业绩挂钩的市场化分配体制,提高组合利用省内外人才资源的能力,形成智力“柔性流动”机制。充分发挥环杭州湾产业带近沪、邻苏的区位优势,推进长三角人才一体化。鼓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开展专业化的高级人才中介服务,积极从海外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利用国际智力,开展跨国人才合作。对高级人才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住房、子女就读等方面提供全面配套服务。
六、营造发展环境
(一)规范市场秩序
加快“信用浙江”建设,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依法惩处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
推进市场秩序一体化整治,着力消除地方市场壁垒,查处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证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效运行,为各类投资者创造充分、有效、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大力培育民间市场中介组织,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健全法律、专利、技术标准、会计、信息咨询、知识培训、维权等服务机构;制订行规行约,建立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企业的惩罚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制止无序竞争。
(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按照依法行政要求,适应世贸规则要求调整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政府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生态、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支出水平,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重点生态保护区的财政支持。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民间投资项目、中介组织和生产经营企业登记备案制,简化手续,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立园区管理机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清理各项规费,取消不合理收费,率先推进区域税费一体化改革。
(三)建立较为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机制和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征地制度,积极探索新的征地补偿方式。合理确定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原则上要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并采用就业安置、职业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服务,充分发挥转业农民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正当权益。
建立集科研教育、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卫生体系。预防和有效控制可能出现的公共卫生问题,改善和提高产业带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优化政策资源配置
强化各地各部门政策资源整合,突出政策协同配套,积极挖掘政策潜力。政策资源集中向重点园区及功能平台建设倾斜。
积极培育发展地方性资本市场,特别是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大力推进金融工具创新,努力拓展项目融资、金融租赁等业务,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培育中小型民营银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和风险投资机制,广泛吸收民间资金进入,扩大信用担保资金和风险投资规模,扶持专业孵化器。
支持民营企业资本扩张与产业重组。支持民营骨干企业通过境内外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嫁接改造、收购兼并进行规模扩张与战略投资,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加强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强化销售网络与品牌建设,强化供应链管理,提高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积极扶持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集中支持重点园区建设。优先保障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工业项目的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主动接轨上海,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充分利用沪苏浙经济合作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和落实环杭州湾地区与上海、江苏的合作事项,强化政府对口协作,建立紧密的沪苏浙合作新机制;促进区域资金、人才、技术和信息等要素的无障碍流动,鼓励企业跨区投资合作;消除地区产品准入壁垒,形成统一大市场;创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对接与生态环境共保;充分发挥环杭州湾地区接轨上海的龙头作用,带动省内其他区域加快融入长三角,促进温台沿海产业带、杭金衢高速公路沿线产业带形成。
七、规划实施机制
(一)建立跨行政区协调机制
省政府建立由省计委、体改办、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科技厅、建设厅、环保局等部门和六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环杭州湾产业带规划建设协调小组,加强对环杭州湾产业带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承担日常具体工作。
根据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或园区发展协会,逐步形成协调和促进园区发展的合作机制。
(二)加大园区整合、提升力度
强化制度创新,推进各类资源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整合、提升。立足于发展块状特色经济,把握对接国际经济多极化、全球化、信息化等发展趋势,根据做大、做专、做强产业集群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好环杭州湾地区城市产业新城区,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要求,制定《浙江省园区(开发区)管理办法》,提高国家级、省级园区规划编制实施水平,按规划和有关规定进行报批。深化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按照产业发展内在要求,以国家级开发区和重点园区为核心区块,进行整合、扩容、提升,统一规划,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一体化运作。探索组建由参与开发的各行政区及有关出资人的股份制投资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合理分配不同行政区及投资主体之间的利益;整合老城区工业,引导分散、规模小的园区向产业带规划的园区集中。在整合园区中跨行政区迁移的企业,可以采取合理分配方式,将搬迁企业上缴的税收从迁入地适当返还给迁出地政府,企业所创造的产值部分计入迁出地。
(三)统筹产业带重要自然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