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
行政许可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出具体部署,狠抓措施落实。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人员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将
行政许可法纳入普法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生动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
行政许可法,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熟悉了解这部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
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三、抓紧清理有关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为确保
行政许可法顺利施行,要抓紧对现行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全面清理。行政许可规定清理的范围是,所有与行政许可有关的现行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市(县)、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市及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清理的范围,包括现行地方各级各类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机构、团体和组织。
清理工作要根据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由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负责,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具体组织。对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清理,确保无一疏漏。要注意做好行政许可规定清理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衔接工作。在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中,凡是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或者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授权组织实施行政许可的,或者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自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都要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