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各市(县)、区、乡镇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用人单位招聘和农村劳动力求职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服务,免费为本地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开设日常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要做好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需求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定期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提高职业介绍的成功率: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为农村劳动力就近查询用工信息和开展网上职业介绍服务提供方便。
四、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力度,以培训来促进就业
1、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统筹规划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关键是提高其就业和创业能力。各市(县)、区、乡镇要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规划,指导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的开展。各级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农林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机构在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中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承担起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要整合各类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在现有的各类成人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业余党校和农技培训中心中,有选择地确定一批具备相应条件并能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的单位,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评估认定作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基地,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网络,完善农村劳动力考核鉴定体系。要大力开展就业培训服务,力争使大多数有劳动能力并有二、三产业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掌握一两门专业技能。要不断优化培训的专业设置,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工作机制,建立培训补贴和培训成果挂钩的机制,以培训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2、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对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村劳动力,要重视和加强职业指导,使其转变就业观念,了解市场就业形势和国家就业政策,提高求职能力;对从事一产的农村劳动力要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能培训,使其普遍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多种经营能力;对即将进入二、三产业从业的农村劳动力,要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导向,组织开展订单式或储备式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非农转移;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要组织开展创业创新能力培训,使其了解市场需求信息,提高创业能力,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以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就业。对已经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要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向,结合实际开展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