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据实际情况,区别进行绿化养护招投标
全市新增绿化养护任务及小店区绿化队、尖草坪区绿化队、晋源区绿化队现有养护任务按属地管理原则,从2004年开始,由各区园林局面向社会招标。迎泽区绿化队、杏花岭区绿化队、万柏林区绿化队、市园林局局属绿化大队、滨河公园现有绿化养护任务从2005年开始面向社会招标。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3月15日)
1、成立改革领导组。
2、对现有已绿化的市政道路绿地数量以及每条路、每块绿地的植物量、植物结构、绿化面积、养护条件进行摸底登记,补齐设计图纸。
3、对养管队伍状况进行摸底。
4、财务审计。
5、清产核资。
(二)体制改革、测算养护费阶段(3月16日—4月5日)
体制改革
1.起草公司章程。
2.召开职代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公司领导机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测算养护费
1.划分管养等级,确定管养标准。
2.测定养护经费。
3.落实养护资金。
4.起草招标方案。
(三)招标养护实施阶段(4月6日以后)
1、对部分养护任务实施招投标。
2、养护队伍按《太原市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和养护等级要求实施养护。
3、管理监督机构按《太原市园林绿化管养检查验收办法》进行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运用市场手段对我市现行城市道路绿化、绿地养管体制进行改革,是我市城市绿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政府牵头、园林、财政、建管、人事、编办、劳动保障、市容环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协调组、调查摸底组、体制改革组、招标组、经费核定组。具体由市、区园林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区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做好现有绿化队伍职工的思想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养管体制改革的领导,确保这项改革工作健康、有序、稳定、顺利实施。
(二)严格政策
道路绿地绿化养管体制改革涉及多方利益,各单位、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综合分析,搞好调查摸底和方案制定工作。要将经费用途核清、队伍状况摸清、道路底子查清,从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改革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办事,防止政策偏离和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三)精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