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省级
 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4]9号 2004年2月2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太原市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态建设、城市绿化工作政策,实现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用5-7年左右时间将太原建成生态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太原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务院、建设部和省政府的安排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按照生态、文化、景观三结合的和建管并重的原则,坚持“规划造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挖潜补绿”的方针,按照绿地系统规划,明确目标,抓住重点,扎实苦干,力争2004年进入省级园林城市行列, 2007年进入国家级园林城市行列,把我市建成生态园林城市。
  二、奋斗目标
  2007年底将太原建成城郊绿化森林化,市内绿化园林化,绿化布局系统化,绿化功能生态化的生态优良城市。中心规划区各项考核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级园林城市要求,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10㎡以上,每年新增加绿化覆盖面积722公顷、绿地630公顷、公共绿地174公顷,大气质量全年达二级以上天气。
  三、2004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主要目标任务
  (一)绿化三大指标
  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净增长1%,绿地率净增长1%,人均公共绿地净增加1㎡。
  (二)主要绿化任务指标
  1、新增公共绿地203公顷,新增单位附属绿地55公顷,新增居住区绿地55公顷,新增生产绿地100公顷。
  2、培养园林绿化标兵单位20个(其中单位10个、居住区10个),园林化单位30个(其中单位15个、居住区15个),园林绿化先进单位60个(其中单位20个、居住区40个)。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