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计委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4]1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五”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于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自治区计委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准备工作。
二00四年二月九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
“十一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全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自治区“十一五”规划工作方案如下:
一、“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促进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进步,更上一个新台阶。
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注重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
(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发展不只是增长,发展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科技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社会的进步。根据自治区的实际,尤其要把更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就业,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摆到重要位置。
(二)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必须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要克服“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改变把经济增长当作“硬任务”,把社会发展当作“软指标”的做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仅要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还要更加重视发挥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