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
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2004年2月10日新政办发[2004]2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农民工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现对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认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加快城乡就业一体化进程、推动城镇化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能不能及时而有效地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来,不仅关系着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前途,也关系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我区是以农牧业生产为主的地区,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牧区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66%以上。农村现有劳动力当中有近三分之一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而且,富余劳动力有相当一部分集中在贫困县的贫困家庭中。农牧民人均收入偏低,生活困难,已成为我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解决农牧民脱贫致富,一个很重要的渠道就是将他们转移出来实现就业。近几年,我区开始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把转移重点放到由南疆向北疆转移,由种植业向养殖业、林果业转移,同时引导和组织农牧民积极参与当地农村水利、农村电网、道路建设以及退耕还林还草等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特别是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初步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无论是转移就业的规模,还是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以及转移就业的工作机制,都还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致使我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多数闲置在家,转移出来就业创收的还很少。究其原因:一是转移就业工作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和就业服务;二是观念落后,不敢出来“闯世界”;三是就业技能偏低,就业竞争力较弱。因此,要加快我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关键是要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外出打工和非农领域创业的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形成我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