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
关于加强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4]2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订的《关于加强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三月五日
关于加强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二00四年三月四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意见》(锡委发[2004]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加快我市“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建设步伐,现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争创全省“两个率先”为目标任务,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建立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优化农村劳动力素质结构,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打造国际制造业基地提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目标、任务和考核
(一)培训目标:
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从2004年起,3年内全市每年对务农、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的5万名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其中5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促使农村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2004年培训目标具体分解为:市劳动保障、农林、建设等部门1.2万人,滨湖区0.7万人,新区0.2万人,锡山区0.45万人,惠山区0.45万人,江阴市1万人,宜兴市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