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办公室2004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4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
2004年纠风工作要点
(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4年3月8日)
2004年的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力争取得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丰硕成果,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创优发展环境。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条块结合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的体系,既要坚决治理和纠正不正之风,又要有效防止不正之风。要以全省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切入点,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提高行风建设水平,带动各项纠正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1、巩固全省52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的成果,2004年秋季开学时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2、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实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坚决纠正一些公办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过高、录取分数线过低和违规收费的问题。
3、义务教育阶段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务理由和名义收取与招生挂钩“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完善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坚决制止通过学校向学生强制订购教辅材料、报刊杂志和各种摊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