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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4]2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今年1季度,我省成都、自贡等市先后发生了开“霸王车”公共汽车撞人、载客翻入河中,造成19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特别是3月31日13时52分,自贡市公交集团公司一辆公交客车因车辆制动失灵坠入釜溪河中,共造成15人死亡、39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学忠批示“此事应认真查处。除司机的责任,要特别查清领导责任,市内公交车制动失灵,为什么事先未发现?公交集团的车辆有无安全检查制度?如有,为什么没有执行?15条人命的教训应该吸取,不严肃查处有关领导人无法向群众和社会交代,也不可能真正吸取教训”。省长张中伟立即批示“望及时认真查处,查清事故原因,追究领导责任,并从中吸取血的教训,切实抓好公交安全整治”。事故发生当天副省长杨志文率省安监、监察、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领导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抢救,指挥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我省1季度交通事故特别是自贡3·31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成都“野蛮公交”引起众怒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营运工作中极少数管理人员和驾驶、乘务人员存在着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与确保安全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直接影响了公共交通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公交车的安全运行,与人民群众的生命息息相关,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现就加强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坚持长效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刻吸取3·31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责任,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进一步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及场(站)的规划建设。在道路改、扩建中设置公交车进站港湾,为群众乘车提供方便。在有条件的道路上应多开辟公交车专用道和路口优先通行道,保证公交车行车安全、有序。各地要继续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建立新型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预防体制及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运营。要认真组织开展长期性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工作。坚决反对对事故隐患见惯不惊、麻木不仁的官僚主义作风,坚决消除满足于一时未发生事故的侥幸心理,坚决克服对长期抓安全工作的厌战情绪。
  二、深入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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