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6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6月21日)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区农业厅关于2003年全区秋冬菜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3]100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农业厅《关于2003年全区秋冬菜开发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2003年全区秋冬菜开发工作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二00三年六月二日)
根据2002年全区秋冬菜开发工作会议的部署,各地认真总结前两年秋冬菜开发工作的经验,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以安全、优质、高效为主题的秋冬菜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据各市(地)统计,2002年全区实际完成秋冬菜开发面积1045.68万亩(其中秋菜面积568.36万亩,冬菜面积477.32万亩),全区农民人均从秋冬菜开发中获得纯收入191.1元,同比增加16.7元。为认真贯彻全区农民增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对农民增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继续把秋冬菜开发作为2003年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突破口来抓。为此,现就2003年我区秋冬菜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发展的决策和部署,紧紧抓住人们因“非典”疫情对无公害蔬菜消费欲望增加的机遇,大力发展安全、优质、高效秋冬菜生产,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秋冬菜生产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以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全面提高我区秋冬菜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努力实现秋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