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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按时足额发放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工资性住房补贴。根据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教师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关心教师身体健康,定期开展教师体检工作。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待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三、以敬业爱生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
  10、思想道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敬业爱生是教师思想道德的基本内容,师爱和师能是广大教师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前提和基础。要坚持以斯霞的童心母爱、杨瑞清矢志献身乡村教育的精神,引导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潜心培育学生,把人生的价值与事业的奉献有机融合起来。教师要自觉做到“三要五不准”,即:对所教的每一个学生要有基本了解,能进行平等的交谈;要善于让每一个学生接纳自己,取得学生的信任;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有效的沟通,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良性互动;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言行,不准对所任教班级、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要以“三要五不准”为起点,大力倡导“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教师基本道德规范,调动教师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
  11、健全制度,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与约束。根据《南京市师德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师德建设评估工作,实施师德建设长效管理。坚持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并重、规范约束与激励引导并重、加强管理与自我塑造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教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开展每两年一次的全市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群体”评选工作,表彰、宣传先进典型。同时,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要严肃查处,对触犯刑法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12、营造促进教师道德成长的文化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现代学校文化,以良好的学校文化环境助长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关心教师心理健康,实施“人本管理”,彰显人文关怀。加快建设学习型组织,积极开展创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当文明教师等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创设和谐的人际环境和“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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