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总体目标是:教师队伍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城乡教师队伍欠均衡状况明显改变;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并充分发挥作用,教育人才优势逐步转化为教育质量优势;建立开放、多元、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4、全市教师队伍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的主要指标是:到2007年,幼儿园、小学教师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60%、80%以上,小学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30%,新补充的幼儿园、小学教师全部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07年后,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基本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初中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70%以上,高中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95%,其中10%的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新补充的初中、高中教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85%以上,其中部分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专业课教师中 “双师型”教师达到40%以上,具有高级技工证书的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全市幼儿园教师基本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部分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全部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到60%;初中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8%的初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100%,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达到2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达到8%,中等职业学校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
二、改革与创新教师管理机制,激发教师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5、建立开放、多元、竞争、有序的教师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新教师录用方式,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和更多研究生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初步形成开放的、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教师人才市场体系。采取特殊政策引进特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坚持引才与引智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多渠道、多模式解决部分学科教师紧缺问题。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的兼职教师可达到20%以上。加强对教育人才流动的引导。积极推动教师在校际、区域之间合理流动,使有能力、有水平的教育人才工作有岗位,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引导未聘教师转岗就业,鼓励未聘教师进入人才市场,跨行业流动或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