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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纠风办、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实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切实加强监督落实工作,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

  五、加大对党政部门报刊发行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狠刹党政部门报刊发行中的不正之风,对于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问题,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部门和报刊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1、监管工作的具体责任分工:
  区县农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执行公费订阅报刊限额的情况,对超出限额问题进行分析,并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配合纪检、监察(纠风)等部门对存在问题加以纠正;新闻出版局负责对违纪违规摊派发行的报刊单位进行查处,并及时会同纪检、监察(纠风)部门和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查处其违纪违规行为。
  2、监管工作的具体内容:
  党政部门是否通过发文件、下指标等方式发行党报党刊之外的报刊;是否将企业、事业、乡镇、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搞所谓“一票否决”;是否存在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征税等工作之便向服务和管理对象摊派报刊;是否采取电话通知、利用系统工作会议提要求、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等工作渠道变相摊派报刊;是否为报刊承揽广告业务提供方便;是否以各种名目向报刊社收取管理费、发行费、劳务费,把报刊的经营收入变成机关的“小金库”。按规定实行管办分离的报刊是否得到落实;报刊社发行报刊是否一律由市场渠道发行;报刊社是否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手段推销报刊;是否利用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摊派,或以批评相要挟强行征订。农村基层单位公费订阅报刊是否超出限额标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否免费赠阅。
  六、定期组织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市农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坚持每年春秋两季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把各区县报刊订阅限额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区县自查的基础上,市农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再组织市有关单位对区县进行抽查。
  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强行摊派征订报刊,凡发现向农村强行摊派征订报刊的,各有关部门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新闻出版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办报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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