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同富办、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协办。
(二十九)做好社会福利工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完善老年人养老、医疗、文化、体育等各项服务设施,新建一批“星光老年之家”,力争用3年时间,使社区老年福利服务场所覆盖全市。加强市、区儿童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使孤残儿童中的适龄儿童接受基础性的文化教育,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治疗,推行特殊需要儿童早期干预工作。完善各级康复机构和设施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困难救济补助管理,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残联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局协办。
七、实施第三期同富裕工程
在宝安、龙岗两区欠发达地区实施第三期同富裕工程,通过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投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三十)从2004年起,用3年的时间,配合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工作,完善欠发达地区镇(街道)、村(居)建设规划,在全面实现村村“五通”(通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有线电视)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供水、道路、排污(排洪)、供电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解决户籍人口比较集中的少数自然村(社区)仍未通自来水、通路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分期分批解决欠发达地区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供水、道路、排污(排洪)和供电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同富办主办,各区政府协办。
(三十一)帮助集体分配(分红)比较低的群众加入社会保障网络,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努力使群众年人均集体分配(分红)超过2000元。
此项工作由市同富办主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协办。
八、切实保护劳务工合法权益
加大劳务工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努力为劳务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劳务工的良好氛围。
(三十二)依法维护劳务工合法权益。要从政治上关心劳务工的成长进步,吸收优秀的劳务工入党、入团。努力提高劳务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使深圳成为劳务工干事创业成才的乐土。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大推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劳务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工资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快出台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解决拖欠劳务工工资及工伤赔偿问题。依法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务工办理社会保险。
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法制办公室、总工会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