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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实施意见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局协办。
  (二十一)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医疗救助为扶持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采取政府资助和社会募捐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将红十字医疗救助基金规模扩大到2000万元以上,使救助基金尽快启动,对患急病或意外伤害,又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主办,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办。
  (二十二)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继续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起合理的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医疗卫生机构竞争机制和药品流通有效监管的市场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收费标准。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制定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费用优惠、减免的服务措施,建立面向低收入阶层的专项服务项目。加快卫生资源向社区的优化配置,完善全市社区健康服务网络,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主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协办。
  五、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教育扶贫政策,改善欠发达地区办学条件,确保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二十三)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家庭子女就学。对享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和领取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特殊困难户子女,实行义务教育资助,免收杂费、代收费和学生服装款。资助中小学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对不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的困难户子女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高中阶段家庭子女,可申请定额减免或免收学费、杂费、书本费、寄宿费。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民政局、财政局、总工会、各区政府协办。
  (二十四)改善欠发达地区的办学条件。以教育信息化为突破口,以办学条件相对较差的学校为重点,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欠发达地区79所学校的新建、改造及扩建工程。启动罗湖区比华利、木棉岭等“插花地”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2004年市里补助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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