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交通综治办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局、交通局、各区政府协办。
(八)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改善城市空间结构,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市民利用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机动车出行总量。通过提高停车场收费等经济手段,调节交通拥挤区域小汽车的使用量。完善行人系统,构筑以人为本的交通空间。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综治办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局、交通局、工商局协办。
(九)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地加大对“两抢”、“两盗”和杀人、伤害、绑架、黑社会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和暴力性犯罪,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社会安宁、稳定。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主办,各区政府协办。
(十)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坚持“以防为主”,建立完善警民联动的防控网络和群防群治机制,着力构建“路面有巡逻、社区有防控、重点行业有监管、单位内部有防护”的“四大防控网络”。落实出租屋业主治安责任和案件倒查制度。完善网格化布警,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强化基层治安管理能力,清理整顿保(治)安队伍。重点搞好口岸、商业旺区等重点区域、路段的排查整治,不断改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治安状况。
此项工作由市维稳及综治办主办,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协办。
(十一)加大社会治安方面的投入。增加公检法司人员编制。2004年新增3000名公安警力,并安排3亿元资金,用于加强公安基层组织和装备建设。同时,推进公安专业化、公安管理体制和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建立适应国际化城市需要的公安管理体制。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编办主办,市委政研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协办。
(十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安全隐患顽症的综合整治。要加强对全市重大危险源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事故多发点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此项工作由市安委办主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交通局、各区政府协办。